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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见铖这样一说,明汐心里多少也察觉事里装着事,可她不能多问。小啰啰最重要是什么,装傻充愣。“那我没事先走了,梁总再见。”明汐抬了下手,赶紧走人。
梁见铖瞧她一眼,回她:“再见。”
门被她打开了——
明汐又得体回过身,朝着梁见铖点下头,彬彬有礼后退一步,抿笑走人了。
整个过程,职场佳人拿捏分寸的模样已经略具雏形了。今天的她别说跟宜城见到的样子判若两人。初三到现在,才几日不见,都有变化。
人要厉害,不管做人做事都要学得快。短短时间她就如此上道。梁见铖突然明白父亲为什么会施以援手……
这世上让父亲生气的人很多,但让他觉得争气的一定很少。
她这般争气,于心何忍-
明汐的开春业绩还真的很争气,一个新人居然成了隆茂销售进口组第一名!
私下庆功,丁晓说明汐是天生适合吃销售的饭,看明汐的眼神有点复杂,既艳羡又感动。
就像她对明汐的感情,大大方方的喜欢,又有点正大光明的嫉妒。
明汐掌握的那些销售小窍门,以前玲娜也教过自己,她表现得嗤之以鼻,但明汐不仅用心学习,还融会贯通。明汐销售口才又好,加上英语还是整个销售组最流畅,别人搞不下来的外籍精英客人,她都能谈下来。这样的人,销售业绩不是她第一谁第一。
明汐嘴角笑意明显,也不谦虚,对上丁晓说:“我还真适合吃有钱人的饭,说不定早晚我也能变成有钱人呢。”
“你就臭屁吧。”丁晓哼哼。
明汐想了想,关节扣了扣自己脸颊,慢条斯理说起一个心得:“我观察我们店里消费的有钱人,除了家里有钱的,就是自己有钱,还有就是另一半有钱。”
“这不是废话吗?”丁晓白眼一甩,眼珠子都快掉到明汐的碗里了。
“也是呢。”明汐面容可爱,眸光清明,鼻尖还因为吃辣吃得红彤彤的,看起来就是一个简单美貌小姑娘,说出的话却野心勃勃:“我的意思是,我们还有机会变成自己有钱的那种。”
丁晓嘴角一抽:“你以为我不想吗?”
明汐眉眼弯弯,笑嘻嘻:“你想的。我也想。”
“所以我们去哪儿抢呢?”丁晓吹吹气。
明汐肚子吃饱,笑得很是天真:“我现在还不知道,等我知道了再告诉你。”
丁晓无语,夹了一只鸡翅放在明汐碗里。
一个社会,靠自己能搞到钱的人越来越多,说明这个社会普通人翻身的机会是越来越多。钱是社会的钱,别人可以赚到,为什么她不可以?
明汐可以对丁晓开玩笑吹牛,但不能真心真意地说大话。她和丁晓还认识不久,业绩上也存在一些竞争。总之她和丁晓的关系处理上要真诚,也要细致。
明汐和彩妮最近的电话里,也提到了丁晓这个人。对她那么快结识到新朋友这个事,彩妮非常嫉妒,又因鞭长不及只能望洋兴叹。
“我还是不是你心中第一最好的朋友?”彩妮可怜兮兮地问。
“是是是……当然是!”这一点,明汐能非常明确地回答彩妮。
然而,友情已经不是彩妮现在最先考虑的事了。
彩妮开始诉苦自己工作——
家里父母托了毕生的全部关系,才给她安排到宜城偏远乡下的一家邮政网点上班。她的工作倒也不是送信,而是在邮政储蓄银行山区网点当一枚柜员;日常工作就是想尽办法搜刮贫苦农民的民脂民膏。